蜂办隐私政策
蜂办物业版属于蜂办App系统分支版本,其他版本为蜂办通用版、蜂办招商版,根据用户实际业务的不同提供不同版本。
欢迎使用北京蜂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您提供的蜂办应用。我们非常重视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并且将以勤勉和审慎的义务对待这些信息。你在下载、安装、开启、浏览、注册、登录、使用(以下统称“使用”)“蜂办”软件及相关服务时,我们将按照本《隐私政策》收集、保存、使用、共享、披露及保护你的个人信息。我们希望通过本《隐私政策》向你介绍我们对你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因此我们建议你认真完整地阅读本《隐私政策》的所有条款。其中,与你信息及权利相关的内容将以加粗的形式提示你注意,请你重点阅读。
北京蜂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办”)尊重并保护所有使用“蜂办”平台享受各项互联网服务用户的隐私权,“蜂办”会按照本声明的规定使用和披露用户的个人隐私及非个人隐私。“蜂办”在未征得用户事先许可的情况下,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将这些信息对外披露或向第三方提供。
1. 适用范围
1.1 个人隐私
即能够对用户进行个体辨别的信息。在用户注册或激活登录“蜂办”平台的账户时提供的个人注册信息,包括用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手机号码、IP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等。
1.2 非个人隐私
即根据操作状态及使用习惯,客观地反映在蜂办服务器端的基本记录信息和其他一切个人隐私信息范围外的普通信息。在用户享有“蜂办”平台服务或访问“蜂办”页时,“蜂办”可能会接收并记录的用户的浏览器和计算机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浏览器的类型、使用的语言、访问日期和时间、软硬件特征信息;也包括用户下载“蜂办”移动客户端软件,或访问移动网页使用“蜂办”平台服务时,“蜂办”可能会读取与用户位置和移动设备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型号、设备识别码、操作系统、分辨率、电信运营商等信息。
2. 信息安全保障
“蜂办”将会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特别的,我们将采用行业内通行的方式及尽最大的商业努力来保护你个人敏感信息的安全。除法律或有法律赋予权限的政府部门要求或用户同意等原因外,不向除合作单位以外的第三方公开、透露。同时为了运营和改善“蜂办”的技术和服务,“蜂办”将可能会自己收集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非个人隐私信息,这将有助于向用户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和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具体如下:
2.1 一般除外情况:
(1)隐私权信息已成为公知信息;
(2)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
(3)用户事先明确同意披露或使用的信息;
(4)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5)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6)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7)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按照有关法院、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蜂办”提供用户的注册资料等信息。
2.2 特殊除外情况:
(1)在不透露单用户个人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对非个人隐私数据库进行分析、整理和商业利用;
(2)在不透露单用户个人隐私资料的前提下,为实现检测、防止或解决欺诈、安全或技术问题的目的而使用;
(3)法律要求或允许为保护“蜂办”合法的权利、财产或安全及使用户或公众免受即将发生的损害。
2.3 注销账户: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注销您的账户:
在“我的-设置-帐号注销”中查看注销流程申请注销账户。
在您主动注销账户之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并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若删除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我们会进行匿名化处理,或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 自启动和关联启动说明
(1)为确保本应用处于关闭或后台运行状态下可正常接收到客户端推送的广播信息,本应用须使用(自启动)能力,将存在一定频率通过系统发送广播唤醒本应用自启动或关联启动行为,是因实现功能及服务所必要的。
(2)当您打开蜂办内容类推送消息,在征得您的明确同意后,会跳转蜂办打开相关内容。在未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则不会有关联启动。
(3)当您打开蜂办内部下载的文件后,会关联启动第三方APP。
4. 合作场景
我们可能会将信息委托给支持我们业务的其他合作方处理,包括受我们委托提供技术基础设施服务、分析我们服务的使用方式、提供商家会员服务或者其他客户服务。
为保障我们客户端的稳定运行、功能实现,使您能够使用和享受更多的服务及功能,我们的应用中会嵌入授权合作方的SDK或其他类似的应用程序。我们会对授权合作方获取有关信息的应用程序接口(API)、SDK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测,并与授权合作方约定严格的数据保护措施,令其按照本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授权合作方单独取得您同意的除外。
极光
运营方:深圳市和讯华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功能:用于实现消息推送(或其他推送)功能
收集个人信息类型:设备信息(IMEI/MAC/Android ID/IDFA/OAID/OpenUDID/GUID/SIM 卡 IMSI 信息等):用于识别唯一用户,保证消息推送的精准送达
隐私政策链接:
https://www.jiguang.cn/license/privacy
百度
运营方: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功能:帮助用户在拜访客户时打卡定位位置
收集个人信息类型:设备信息、联网信息、位置信息
隐私政策链接:
https://map.baidu.com/zt/client/privacy/index.html
华为
运营方: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功能:用于向华为手机用户推送消息
收集个人信息类型:设备标识符 (IMEI、Android D、SSID、BSSD)、Wi-Fi接入点、IP 地址、运行中应用程序
隐私政策链接:
https://consumer.huawei.com/cn/privacy/privacy-policyl
荣耀
运营方:荣耀终端有限公司
功能:用于向荣耀手机用户推送消息
收集个人信息类型:设备标识符 (IMEI、Android D、SSID、BSSD)、Wi-Fi接入点、IP 地址、运行中应用程序
隐私政策链接:
https://www.hihonor.com/cn/privacy/privacy-policy/
小米
运营方: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功能:用于向小米手机用户推送消息
收集个人信息类型:设备标识符 (IMEI、Android D、SSID、BSSD)、Wi-Fi接入点、IP 地址、运行中应用程序
隐私政策链接:
https://dev.mi.com/console/doc/detail?pld=1822
魅族
运营方:珠海市魅族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功能:用于向魅族手机用户推送消息
收集个人信息类型:设备标识符 (IMEI、Android D、SSID、BSSD)、Wi-Fi接入点、IP 地址、运行中应用程序
隐私政策链接:
https://www.meizu.com/legal.html
VIVO
运营方: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功能:用于向VIVO手机用户推送消息
收集个人信息类型:设备标识符 (IMEI、Android D、SSID、BSSD)、Wi-Fi接入点、IP 地址、运行中应用程序
隐私政策链接:
https://www.vivo.com.cn/about-vivo/privacy-policy
OPPO
运营方: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功能:用于向OPPO手机用户推送消息
收集个人信息类型:设备标识符 (IMEI、Android D、SSID、BSSD)、Wi-Fi接入点、IP 地址、运行中应用程序
隐私政策链接:
https://www.oppo.com/cn/privacyl
5. Cookie的使用
Cookie和同类技术是互联网中的通用常用技术。在用户未拒绝接受cookies的情况下,“蜂办”会在用户的计算机上设定或取用cookies,数据信息都采用匿名的方式,以便用户能登录或使用依赖于cookies的“蜂办”平台服务或功能,为用户提供更加周到的个性化服务和推广服务。我们使用Cookie和同类技术主要为了实现以下功能或服务:
(1)保障产品与服务的安全、高效运转。我们可能会设置认证与保障安全性的cookie或匿名标识符,使我们确认你是否安全登录服务,或者是否遇到盗用、欺诈等不法行为。这些技术还会帮助我们改进服务效率,提升登录和响应速度。
(2)帮助你获得更轻松的访问体验。使用此类技术可以帮助你省去重复你填写个人信息、输入搜索内容的步骤和流程(例如:实现一键登录流程、记录搜索历史)。
用户可以通过修改浏览器设置的方式拒绝接受cookies;但如果用户选择拒绝接受cookies,则可能无法登录或使用依赖于cookies的“蜂办”平台服务或功能。
6. 特殊免责
为了提供更好的用户服务,“蜂办”会在用户选择服务或提供信息的情况时存储注册信息。请用户在注册时及时、详尽及准确的提供个人信息,并在发生变化时不断更新、完善,如果因注册信息不真实、有误而引起的问题,由用户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请用户不要将自己的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互联网上不排除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或隐私信息外泄,此类情况与“蜂办”无关。
7. 修订
“蜂办”有权根据实际需要不经事先通知修改本声明,声明修改后将会在网站相关页面上通知发布。如用户不接受修改后的隐私声明,则用户有权终止使用“蜂办”提供的服务;如用户继续使用“蜂办”提供的服务,则视为接受隐私权声明的变动。
8. 联系我们
对于产品如有任何疑问和建议,请联系我们:
北京蜂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0806-002
网站:www.ifengban.com
微信公众号:蜂办
邮箱:beecode@beecode.cn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环中路6号久其软件大楼
生效日期:2018年10月14日